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11月2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心理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组织,雅安市公安局负责具体审核。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录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具体事项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于2022年12月30日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资格审查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发给面试通知书和体能测评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试的具体事项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五)体能测评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公安局在面试后3日内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所有成绩均完全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进入体检人员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在雅安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
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工作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事项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项目均不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二)考察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会同雅安市公安局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进入考察人选,雅安市公安局具体负责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录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人民警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同一职位拉通排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本人选择录用单位。
(三)新录用人民警察试用期为1年。新录用人民警察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新录用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办理录用手续时考生应签订最低服务年限承诺并严格执行。
七、疫情防控
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成立考录监督小组,设立考录监督电话并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公告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录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公安局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2.请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留下正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体能测评通知书、体检通知书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0835-2223661
2.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028-86740101
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0835-2227020
3.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雅安市公安局 0835-2308403
4.监督电话
雅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35-2620739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835-2852099
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服务时间为: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附件: 雅安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雅安市公安局
2022年10月25日
原标题:2022年下半年雅安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27-DCE6CBFE75A65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