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考察与录用
(一)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以不低于录用计划总数1.5倍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二)选择职位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愿选择职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警务技能测试成绩、警务技能测试专业科目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以考生在服役期间个人立功受奖等次高者优先)。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招录资格条件要求的空缺职位,直至职位全部选择完毕或无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为止。
(三)考察
对已选择职位的考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进行政治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考察时同步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综合心理素质测评和政治考察情况确定考察结论。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中如有考生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和吉林省公安厅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原服役部队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人民警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人民警察任职定级的有关规定,予以任职并评授警衔;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在录用单位的公安基层一线执法职位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内不得转任交流到公安基层一线执法单位以外的单位、不得参加遴选。
六、其他事宜
(一)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参加笔试须按照笔试前7天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其他环节按照有关要求执行。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适当形式告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官方网站并保持通信畅通。
(二)考生应诚信考试,严格遵守公务员录用相关纪律要求,自觉维护公务员录用公平公正。凡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 2022年度吉林省公安机关特殊招录人民警察职位与资格条件一览表
吉林省公务员局
吉林省公安厅
2022年11月11日
原标题:2022年度吉林省公安机关特殊招录人民警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lgwyks.cn/news.aspx?id=1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