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2、考生须提前自行下载打印本公告附件2《体检表个人信息页》并如实填写,粘贴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于体检集合时统一上交。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分组组长及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同时按要求形成手写书面说明材料交工作人员留存备查。
5、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体检费500元左右(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收取)。
6、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如发现有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检资格。
7、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否则按违纪处理。
咨询电话: (组织部)
(人社局)
看到此通知后,体检考生需用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编辑并发送短信“组号-姓名-部门代码-职位代码-收到(例:1-张三--01-收到)”至(此电话不接受问询)。
佳木斯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
原标题:佳木斯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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