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管理力量,提升管理效能,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按照人社部《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86号),集安市委、市政府《集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集办函[2018]4号),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20人,其中包括大学生就业见习岗位5人,编外聘用岗位15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2。
二、工作职责
1.向市民宣传城市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规定;
2.对违反城市管理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巡查、报告、劝阻、制止,督促其改正;
3.协助城管执法队员进行城市管理工作;
4.完成城管执法大队及所在中队(科室)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集安市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热爱城管工作,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编外聘用岗位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7日--1992年6月17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0年6月17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就业见习岗位限2019年度的离校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且无用工备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年龄不受限制。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参加邪教组织的;
2.曾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或处分期未满的;
3.不符合基本条件及要求的。
四、工资待遇
除就业见习岗位外,应将招聘的人员纳入到编外聘用岗位计划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按3300元/月执行(含单位缴纳的五险)。
大学生就业见习岗位应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就业见习岗位补贴按3667元/月执行(其中人社局支付1480元/月,当地财政拨付2187元/月),按照人社部《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86号)文件规定,不予缴纳五险。
五、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集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四楼监督指挥中心。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集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组织实施。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集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1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就业创业证(报考就业见习岗位需提供此证,并且登记类型为失业状态)、退伍证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6个月)红底免冠小2寸照片2张。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免收报名费、考试费。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集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六、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 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 笔试
笔试考一科,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
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请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若参加笔试的实际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 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集安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