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报考者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于2020年9月 2日17:00前拨打进行咨询,逾期不再受理此类咨询;
9、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若报名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如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政策,按单项最高分计算,不累计: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5分;
(2)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5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5分;
(4)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5)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加5分。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其中1-3项为必需,4-8项至少提交一项):
(1)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洛阳高新区管委会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
(4)大学生村干部证明(附件4);
(5)我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6)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河南省辖市委、县(市、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5)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7)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6);
(8)我市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提交《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20年9月7日—2020年9月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提交地点:洛阳市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B503。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户门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加分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卷面满分共计100分。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0年9月13日上午,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4、笔试成绩将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户门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
(四)面试资格确认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公告形式公布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户门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上。进入名单者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须在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考生须填写《2020年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附件7)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⑴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国内学历须提供从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资料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复印件不予退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专业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确认成功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资格确认单》。
经面试资格确认后依笔试成绩高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小于面试资格确认的比例时,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次面试所有学科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