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高新区,同时也是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在洛阳市的核心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作为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在管辖范围内行使党政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职能,人员实行全员聘用。
当前正值高新区、自创区、自贸区“三区”融合发展实现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站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诚邀拥有梦想的您,与我们一起燃烧激情、施展才华、激扬人生,奋力打造双向开放的先行区、改革创新的活力源、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2018、2019年毕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招聘所要求的专业。对报考专业的审查以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名称为准。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限毕业年份。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拟聘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计划和数量
计划公开招聘100人,涉及学科类别21个,另设一个不限学科门类,各学科的招聘数量详见《2020年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学科计划表》(附件1),各学科类别的具体专业要求详见《2020年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学科分类专业对照表》(附件2)。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公开招聘的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20年8月31日9:00至9月2日17:00前,采取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专业。
本科、硕士研究生登录报名。
博士研究生登陆报名。
按要求注册后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进行网上报名,请妥善保管注册密码,用于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等事项。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在400k以内。
2、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学科。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2日17: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学科。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提交信息截止时间前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缴费
已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0年8月31日12:00至9月3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按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3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支付宝支付。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
确认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0年9月10日09:00至该科目考试开始30分钟前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5、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详见报名网站。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6、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 9月2日下午17:00前到洛阳市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B503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7、各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学科,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学科人员已交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