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和加强那坡县生态环境保护监察、监测队伍力量,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那坡县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监察员、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及职数
(一)招聘数量:4名。
(二)招聘职位:那坡县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
执法大队监察员、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员
(三)身份:政府购买编外人员。
三、工资待遇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的待遇和管理按《那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那坡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那政发〔2018〕17号)执行,月工资1800元,政府代缴五险,个人部分从工资扣除。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那坡县常住户口的人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自愿从事环境保护工作,有严格的执行力,服从队伍的统一管理和教育指导。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
6.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具有相关环境专业学历;
(2) 化工类、文秘类、法学类;
(3) 计算机专业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与过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受过治安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直系亲属三代内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活动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5.已被聘用为相关部门县聘临时工的;
6.不适合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方法、程序
招聘工作由那坡县生态环境局和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程序具体包括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那坡县生态环境局办公室(那坡县城厢镇那赖村科冬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