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等证件的原件(经验证后退回)及复印件及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4.初审:报名时,对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条件进行初审。
(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确保电话畅通。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项目的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核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核,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面向社会公示五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度,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解聘
1.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违纪违法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2.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提前1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予以解聘。
3.对解聘的人员,一律不办理任何经济补偿。
4.人员招录后,县生态环境局与被录用工作人员应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
(八)报名咨询电话:那坡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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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县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6日
原标题:那坡县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 执法大队监察员、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员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napo.gov.cn/npyw/tzgg/t69082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