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二、招聘人员性质及岗位招聘计划
(一)招聘人员性质
本次靖西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招聘的协管员为非正式在编临时工作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
(二)岗位招聘计划
协管员15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靖西市城市管理监督局2021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能胜任城市管理的工作需要;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
4.原则上面向靖西市户籍人员;
5.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期间出生);
6.学历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高要求: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在境内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曾经聘为协管员被辞退或辞职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 1月22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报名人数不足的根据需要可以顺延。
(二)报名地点。靖西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新靖镇凤凰路255号城管局三楼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凭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士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审原件、留复印件),近期一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背面写上名字),填报《靖西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复退军人需提供相关复退证件材料。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无法联系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靖西市城市管理监督局、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如提交虚假报名资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面试
1.时间、地点:待定,届时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评委会由招聘单位、人社部门人员组成。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3.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携带个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由靖西市城市管理监督局、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进行面试。面试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为合格方可入围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