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辅助力量建设,经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同意,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共计50名(其中男性45名,女性5名),用工性质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为城市管理机构日常运转和行政执法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由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缴纳相关保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分配。
三、招聘条件
(一) 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分配。
2.已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军人及有城市管理工作(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经验者优先,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3.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1985年5月20日--2001年5月20日期间出生)之间。退役军人及有城市管理工作(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经验者可放宽至38周岁。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含)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含)米以上,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体貌端正,熟练使用普通话,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无纹身刺青,无明显疤痕;无口吃、重听、色盲,无心理、精神、思维、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实际体重低于或超过标准体重30%的不予聘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直系亲属和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处以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被刑事处罚的;
5.本人参加过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本人直系亲属和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参加邪教组织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0日至5月25日(周六、周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室。(原房产服务中心后楼)。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以上需原件及1份复印件),以及城市管理工作相关证明等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6个月以内)小2寸正面红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
4.报名程序。登陆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或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费用。每人收取报名费现金支付60元(不支持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 缴纳费用后请将《报名表》电子版发到1277513327@qq.com,并加入报考微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