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21年安徽马鞍山花山区城市管理局招聘公告(38人)

2021年安徽马鞍山花山区城市管理局招聘公告(38人)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确定)。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在收到复检通知3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体检工作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被考察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五)公示、录用与待遇

1、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基本情况将在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ashsq.gov.cn)和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 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向花山区城市管理局反映。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公示无异议后,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花山区城市管理局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保根据岗位参照城市管理局城管协管人员或公安交警辅警人员标准执行。

3、正式录用后,因违反单位效能建设,视情节依规依纪予以追责问责。对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或者确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招聘考试分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三个环节,按照考试人数和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而未录用人员,将全部纳入花山区城市管理局备用人才库,有效期限1年。因辞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在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后予以录用。

2、本《公告》由花山区城市管理局及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将及时在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当及时查询。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4、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报名咨询电话:0555-2499477(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6、监督举报电话:(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0555-8885252(花山区城市管理局)

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4日

原标题:2021年花山区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38人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1uGqRKCh72KVBRk2gxv0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