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规定比例,按照(大办文〔2019〕67号)文件精神,经塔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
4、缴费标准。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45元,面试不收费。
5、政策性加分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局认定,报考县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10分。
6、优先聘用
公开招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同时具备多个情形者优先聘用:
(1)退役大学生士兵、项目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2)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
(三)笔试
笔试:塔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塔河县人民医院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医学综合》,塔河县林业和草原综合执法大队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材料作文》,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由塔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笔试成绩在塔河县政府网站公布3个工作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员;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可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由塔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合成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在塔河县政府网站上公布7个工作日。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优先聘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进入体检阶段。不设开考比例人选笔试、面试合格可以进入体检和考核。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塔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聘用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塔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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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26日
原标题:2021年塔河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及林业和 草原综合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dxalth.gov.cn/bzgg/2021/06/525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