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缓解执法力量不足的现状,切实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助管理城市秩序人员(简称:协管员),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协管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其主要职责为:协助城管执法队员进行日常街路巡查、宣传城管法规、制止城市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协助行政管理、行政事务、技术保障;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服务群众;以及完成城管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男性协管人员20名。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分数优先和工作需要相结合的方式依次聘用,如不服从工作分配,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现正在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五、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够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身材匀称,无口吃、重听、色盲、残疾等,身高1.70米及以上,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考时未取得毕业证不得报考,复员转业军人或具有技术职称的男性优先考虑;
(五)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6年8月25日至2004年8月25日间出生,含当日);
(六)具备北安行政区划内户籍的人员(2022年8月25日之前迁入为准,含当日)。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工作人员的。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的方式,并在现场入口出示“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行测温,人员排队保持最低2米距离,按现场要求人数进入报名和审核场所。报名和资格审核需携带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复员退伍军人携带复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二寸近期同版蓝底免冠照片2张;
4、填写并打印《北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1份(注:除本人签名处需要手写,其余均在电脑中填写并打印)(见附件)。
5、公安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6、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1份。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条件,均取消其资格。
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7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北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三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456-6426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