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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塔城市行政综合执法局招聘24人公告

2018新疆塔城市行政综合执法局招聘24人公告


(二)笔试

1、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命制:笔试由塔城市行政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制(采用汉语试题)。

3、笔试语种: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

4、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5、笔试成绩公布:在塔城市政府网、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笔试成绩。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面试开考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

2、面试费40元,由考生自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公布。

3、面试入闱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须达到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5、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入闱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2、考生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可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五)政审

政审工作由塔城市行政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填写《塔城市行政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招聘政审表》,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审核。

(六)递补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聘用待遇

月工资标准3745.49元。其中:工资2000元,社会保险1445.49元(单位缴纳1080.67元,个人缴纳364.82元),岗位补贴300元。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增长机制

依据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幅度,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定期调整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的制度。

1、学历工资

按照聘用人员学历另计发工资:大学专科学历100/月、大学本科学历200元/月、研究生学历300元/月。

3、考核奖励机制

各用人单位对聘用六个月以上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发放一次性奖金1000元,冬季取暖费1700元。

五、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塔城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招聘的工作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劳动用工合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组织领导及监督

市纪检委对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凡参与招聘工作的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并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原标题:2018年塔城市行政综合执法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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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行政综合执法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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