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特勤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特勤人员10名(男性9名,女性1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地点:榆社县保安公司大厅(榆社县东升街45号)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应聘人员须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士兵(曾在新疆、西藏服役的退役士兵优先录用);
2、公安院校或公安类专业毕业生;
3、有A1、A2或B2驾驶证人员;
4、具有跆拳道、摔跤、散打、攀登、训犬等特殊技能人员;
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榆社县户籍或原籍(包括生源地、兵源地);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0月31日之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92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退役士兵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公安英烈配偶子女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及同等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身心健康;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聘用关系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它不适合从事特勤工作的,如有纹身、刺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