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对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进行培训,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通过运城市新安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本人与原单位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录用。
警务辅助人员合同期限为三年,薪酬标准为2006.44元/月,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根据相关政策适时提高工资标准。
笔试、体能测试/驾驶技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考察、体检时间和地点在运城市新安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运城市新安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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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王女士
贾女士、固定电话
原标题:运城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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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新安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