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察及聘用
(一)拟聘用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总成绩及格的报考人员中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核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聘期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薪酬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薪酬标准核定,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等福利政策,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九、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lwq.
)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汪清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汪清县纪检委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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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