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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民丰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44人)

2024民丰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44人)

(三)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与资格审查同步开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资格审查后,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普通话等证书原件返还考生,其余材料建档留存。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由公安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笔试内容由公安局制定,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笔试考核主观题,不指定学习资料,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统一划定合格人员后,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由公安局和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面试的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成绩当场公布。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按照指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按照职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能测试、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聘用人员,并在民丰县公安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民丰县公安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审批备案与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民丰县公安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新招聘辅警,实习期(含试用期)为6个月,实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评定层级;试用期或实习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录用后待遇

1.薪酬标准。人员晋升及薪酬福利参照《民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试行)》、及《民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福利标准保障暂行规定》执行。

2.福利待遇。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辅警工作满1年后,享受带薪年假。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政府规章等规定的其他假期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要求

1.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报考者要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做好参加考试准备。

2.请各位报考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者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者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者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5. 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招聘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 请各位报考者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因报名所填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7.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8.本《公告》由民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民丰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十、纪律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由民丰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民丰县公安局报名咨询电话:0903-6753789

民丰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903-6751063

附件1.20241129:民丰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计划表(单位发布公告表)定稿44人.xlsx

附件2.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公安局临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公安局临聘工作人员录用体检表.doc

原标题:2024年民丰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2fOy_v8fredlk3W4SBTC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