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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盐城射阳县口岸管理委员会招聘边检警务辅助人员4人公告

2018江苏盐城射阳县口岸管理委员会招聘边检警务辅助人员4人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部分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下午(具体时间以招聘部门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作为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各按50%比例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取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参加体检,仍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射阳县口岸管理委员会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射阳县口岸管理委员会。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工资按照《射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执法辅助岗位核定薪酬标准,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七、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公司)

联系人:朱科长

八、招聘工作监督

县纪委派驻县人社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

原标题:射阳县口岸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边检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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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口岸管理委员会

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