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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招聘辅警25人公告(第二期)

2019浙江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招聘辅警25人公告(第二期)

上虞区人民政府 | 2019-01-31

浙江警法考试网温馨提醒您关注浙江协辅警招聘:【2019浙江招警考试:金华市兰溪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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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上虞区政府《关于加强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虞政办发〔2017〕127号)、《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虞公政治〔2017〕234号)等文件精神和上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将组织实施2019年第二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共25名,其中男25名。具体职位、用人单位、待遇等,详见《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2019年第二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可登录或关注下列网站、微信公众号查询:

1.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

网址:

2.“上虞公安”微信公众号(“热门警务”→“辅警招聘”栏目)。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公安事业和警务辅助岗位;

2.具有绍兴市上虞区(含绍兴市滨海区沥海镇)常住户口(以2019年2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年龄一般为18至30周岁(即1988年2月13日—2001年1月1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心素质、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5.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退役军人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6.退役军人退出现役不超过二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受过党纪、政纪或学除学籍处分的;

4.曾被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5.曾在本局辅警岗位工作且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

6.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

7.曾参加过涉黑涉恶、黄赌毒违法犯罪团伙的;

8.曾有吸毒史的;

9.曾有精神病等过往病史的;

10.本人或者配偶已取得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1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有非正常上访行为的;

1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非法活动,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3.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正在接受起诉等有可能被判处刑罚的;

14.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的;

15.本人是现役军人,或在校就读生(含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

16.截止到2019年2月13日,本人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以及未取得相关学历证书的人员;

1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时间:2019年2月14日—1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4∶30。

2.地点: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巡特警大队一楼值班室(地址:上虞区百官街道凤鸣路北,星宇新村北150米)。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并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只能选择一个职位。

(2)报名时,需提交《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招聘警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从相关网站上下载),同时需提交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彩照2张等资料,退役士兵(官)还需提交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若填写信息不全,一律不予报名。若填写信息错误,由此带来的后果一切自负。

(4)报名结束后,若有职位应聘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2倍(其中招聘计划3人及以上的职位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1.5倍),该职位将酌情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并于报名结束后的第二天下午17∶00以后在“上虞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查询方式:关注“上虞公安”微信公众号,在“热门警务”→“辅警招聘”栏上查询,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