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绍兴市看守所。
面试人员通过抽签形式按顺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体检时间和体检标准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考察(政审)期一般为5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
考察(政审)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政审)结束后,由绍兴市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三)报考人员持假证件应聘;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应聘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相应考试。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后1年内辞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需向用人单位赔偿相关的招聘费、培训费、服装费。
(五)报名咨询电话:
原标题:绍兴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绍兴市公安局
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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