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怒江州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以及本公告招聘程序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一)招聘岗位。怒江州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
(二)招聘人数。招聘20人,其中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10人(男性6人、女性4人)、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10人(男性6人、女性4人)。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等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6月至2008年6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患有严重心脑血管等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截止本次报名结束之日,从怒江州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离职后不满1年的;
9.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0.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
4.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递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1)线上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怒江州公安局政治部QQ邮箱(640675519@qq.com);线上报名时间:2026年6月3日0时至6月9日18时。
(2)现场报名:携带报名所需材料纸质版到怒江州公安局7715办公室报名;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6月3日至6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请报名人员自行选择“线上”或“现场”任一方式报名即可,切勿重复提交。
2.报名所需材料
(1)《怒江州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需含正反面)、户口本复印件(需含户主及本人页);
(3)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和认证报告(可登录学信网自行打印);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诚信承诺书》(附件2);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报名截止,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6月11日10时至12时。
2.笔试地点:怒江州公安局一楼多功能报告厅。
3.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进行,总分100分。
4.笔试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事政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参加笔试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6月11日9时30分前到达考试地点现场核实考试身份信息和发放准考证;笔试以闭卷的形式开展,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三)面试
1.面试时间:6月12日14时30分至18时。
2.面试地点:怒江州公安局一楼多功能报告厅。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总分为100分。
(四)体能测评
1.体测时间:暂定6月13日8时30分至12时。(如因天气等客观因素导致体测时间有变化的,将另行通知)
2.体测地点:暂定为怒江州民族体育场。
3.体测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性)、800米跑(女性)。
4.评分标准:体能测评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附件3),体能测评总分100分。其中,纵跳摸高采取一票否决制,纵跳摸高不达标准(纵跳摸高男子≥265厘米,女子≥230厘米)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环节的测试;取1000米跑(男性)、800米跑(女性),10米×4往返跑两个科目成绩的平均分为体能测评最终成绩。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评成绩20%。
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资格复审和体检
1.资格复审时间:暂定2026年6月15日8点30分至12时。
2.资格复审地点:怒江州公安局7713会议室。
3.体检时间:暂定2026年6月16日至17日。
4.体检地点:怒江州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有关规定和《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实施。
(八)递补
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确定进入后备人员库名单
对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未进入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作为备选人员纳入招聘后备人员库,当怒江州公安局相同岗位警务辅助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时,从招聘后备人员库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等额补录,经完成资格复审及后续程序且合格后予以聘用。招聘后备人员库有效期为18个月。
招聘后备人员库情况,在“怒江警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拟招聘人员与怒江州公安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薪酬待遇及后续管理
1.留置看护警务辅助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缴纳社保保险、公积金”等社会保障,配发工作制服(其中,公积金需服务满1年以上、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于次年开始缴存)。局机关警务辅助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缴纳社保保险”等社会保障,配发工作制服。
2.留置看护警务辅助聘用人员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统一安排食宿,并核发勤务补助。
3.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州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在发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应聘人员未能按时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招聘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三)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已录用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存在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怒江州公安局督察审计支队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报名(咨询)电话:0886-3562288,联系人:杨警官、周警官。
监督电话:0886-3562212
本公告由怒江州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怒江州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怒江州公安局
2026年6月2日
原标题:怒江州公安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mjH93wtK7YsAveLufZN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