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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烟台海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人)

2019烟台海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人)

海阳市政府 | 2019-02-27

(六)聘用

经公示进入拟聘用范围者,办理相关手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正式工资的80%)。试用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四、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海阳市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聘用期间,工资不低于海阳市人社局公布的海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劳动保险,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其它相关装备。

五、其它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报名者可在中国海阳网站()或关注“海阳公安”微信公众号查看《2019年海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及相关事宜。

招聘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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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阳市公安局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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