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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人公告(第一次)

2019四川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人公告(第一次)

南溪区门户网 | 2019-03-21

(三)考核政审

根据招用名额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政审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具有不得报考的情形等。

(四)体检

1.体检人员

南溪区公安分局对政审合格的人员组织统一体检。

2.体检相关事项

(1)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公务员招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招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参照新规定执行。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脏杂音、心电图等项目为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按规定安排当场当日复检,不另行择期安排复检。考生有非上述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初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递补

因政审、体检等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符合优先入职条件的,优先进行递补;都符合优先条件或者无符合优先入职条件的,按1000米、10米*4往返跑顺序成绩高的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后,由南溪区公安分局发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溪区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四、聘用管理

(一)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规定和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应聘人员应服从岗位调配和用人单位管理。

(二)合同期管理

此次招用岗位首次招用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聘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首次聘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三)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南溪区辅警待遇标准执行,不低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招用期间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资料,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用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用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招用资格。

(三)报考者要遵守本次招聘考试的相关纪律规定,对于作弊或在报名现场、考场、体检场所等地扰乱工作秩序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八、本公告由南溪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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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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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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