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2名大队协管员员(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报考:
(一)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消防大队协管员,消防大队协管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三、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11日-2018年1月15日,3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需提供《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角大队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带齐相关证件资料。
报名地点:中山市三角镇福泽路17号,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角大队。
联系人:陈小姐 /
(二)报名要求
1、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已填写好的《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角大队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连同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军人证等及其复印件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两个以上岗位的人员将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4、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除需提交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交委托书一份(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