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六、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参加笔试。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招聘岗位工作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等。采取统一试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应聘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七、面试
笔试合格的,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基础法律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将划定及格线,低于及格线的不计入综合成绩。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综合成绩1年内有效,招聘职位或辅警岗位出现空缺的,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候补体检(不服从安排、自愿放弃的除外)。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山东省人社厅、卫计委、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政治考核程序。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本人及近亲属有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或政治考核不合格、考核结论为不宜招聘为辅警造成的岗位缺额,招聘单位可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十、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确定为辅警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 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泰安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辅警岗位工作。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期间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培训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工作,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工资薪酬元/月,根据岗位特点和考核情况据实发放,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待遇,配发统一服装。
十一、有关说明
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均在泰安扬帆公司网站(网址:)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 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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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