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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招聘特巡警辅警人员25人公告

2019四川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招聘特巡警辅警人员25人公告

利州区人民政府 | 201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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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男性)特巡警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心理素质,自愿从事特警辅助工作;

3、年龄在18-28周岁之间(2001年1月1日至1991年1月1日出生);

4、广元市常住户口,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身高1.73米以上,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健康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6、有B1、A2以上大车驾驶证(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摩托车驾驶证优先;

7、有计算机、写作、体育等特殊专长的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曾受过治安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5.道德品质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7.其他不适应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优先招聘条件

在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2.退役军人;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

二、招聘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时间:2019年5月29日至6月6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15:0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利州公安分局政治处办公室(二楼)

电话: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时提交电子文档打印的《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辅警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特殊技能者请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