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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南沧源自治县公安机关招聘边境地区专职辅警公告

2019云南沧源自治县公安机关招聘边境地区专职辅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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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沧源自治县公安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境地区专职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公安机关勤务辅警,主要从事边境地区治安管控工作,本次招聘的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此次招聘辅警共计261名(男性241名,女性2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年龄范围: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30日至2001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

5.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会少数民族语言的应聘者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8.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4.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0. 已就业人员未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能测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3日至9月30日(节假日、周末照常接受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允许代报,报名地点:沧源自治县公安局政工办;地址:沧源自治县勐董镇司岗里大道延长线县公安局五楼;报名咨询电话:转6543

应聘者报名前仔细阅读《沧源自治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边境地区专职辅警公告》,到报名点填写《沧源自治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专职辅警报名表》并认真核对个人报考信息。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规照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