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合同签订
(一)岗前培训。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不少于10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与漳州市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华安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试用期一个月,工资待遇约3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转正后的月工资约4000元(含五险)。
(三)合同期限。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个人现实工作表现良好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六、注意事项
1.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方案》规定或不符合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直接取消体能测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试题等,误导应聘人员的,均与华安县公安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应聘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华安公安微信公众号(haga350629)发布招聘公告、参加考试、面试、体检和聘用公示等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同时,在招聘过程中,确保通讯畅通。
4.应聘人员住宿、体检、交通费用自理。
5.递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6.进入聘用环节后,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参加或放弃的,2年内不得报考华安县公安局辅警。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华安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华安县公安局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
2019华安公安辅警招聘公告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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