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辅警队伍管理,激励辅警人员工作积极性,拓展优秀辅警职业空间,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98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决定在市公安局优秀辅警中公开招聘3名事业编制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市公安局在编在岗优秀辅警。
二、招录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身体健康;
2.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连续在市公安局工作满3周年以上(2016年11月1日前参加公安工作)且本年度考评记分累计小于12分的辅警;
3.曾受省、温州市两级人民政府见义勇为记功表彰的辅警要连续从事公安辅警工作2周年以上(2017年11月1日前参加公安工作);
4.有执行特殊任务经历的辅警不受在市公安局工作年限的条件限制。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
地点:市公安局1408办公室。
时间:2019年12月3日—12月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17:30
电话:。
报考人员需向市公安局提供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单寸免冠近照两张。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12月6日9:30—12月7日17:30。
市公安局对上报人员相关材料审核后,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乐清政府门户网站()、乐清人才官方网()上公布。
3.领取《准考证》
地点:市公安局1408办公室
时间:2019年12月10日—12月1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17:30
电话:。
4.考试
考试为笔试。笔试成绩为100分。由市公安局和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和科目:
2019年12月15日上午9:00— 11:00 《法律基础知识》。
(2)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