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临桂区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3日。对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管理方式
对确定聘用的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整,试用期为三个月),安排到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从事辅警工作。辅警队伍实行警事化管理,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日常巡逻执勤、疏导指挥交通、劝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等工作,我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十三、相关待遇
缴纳五险一金,相关待遇不低于全国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十四、其他
不尽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负责解释。
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
2019年11月20日
原标题: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2019年度公开招聘(交通管理类)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
相关推荐:
如有疑问,可添加客服小姐姐微信详细咨询
关注微信公众号:辅警招聘考试网(fjzpksw)
回复“10G”
免费领取辅警文职10G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