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实行工作回避制度。
(二)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机关纪委、市林业局进行全程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有关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十、待遇保障
聘用人员工资薪酬参照市公安局辅警标准,由市财政全额保障。
十一、其他
(一)招聘各个环节的成绩以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和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均在呼伦贝尔人才网上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二)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报名表》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在资格复审、递补、重要事项通知等环节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者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本次招聘免收应聘者报名及考务各项费用。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标准向应聘人员收取。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本简章由呼伦贝尔市森林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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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森林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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