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政治考核、体检、毒检
按照招聘职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政治考核、体检、毒检人选。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政治考核、体检和毒检不合格,或者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造成的招聘计划缺额,一年内可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政治考核、体检和毒检。
七、聘用及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政治考核、体检、毒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新闻中心-部门栏目-人社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日照力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一个月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聘用资格。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到日照市公安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所聘人员试用期工资为1730元,合同期,当年度月工资为235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部分),享受相应岗位津补贴待遇,另按规定为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新闻中心-部门栏目-人社局)、日照市公安局(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日照力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二)日照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应聘咨询电话:,
招聘监督电话:
日照力诚人力资源公司
2019年12月28日
原标题:日照市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原链接:/mid/16/id/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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