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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南怒江州留置陪护专职辅警招聘50人公告

2019云南怒江州留置陪护专职辅警招聘50人公告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从2019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

3.报名地点:为方便应聘者就近报名,应聘者可在全州各县(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及各乡镇公安派出所(边境派出所)报名。

4.报名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以及所具有的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张)、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4张、《怒江州留置陪护专职辅警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5.报名表到报名点领取。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原则上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800米跑(女子)、1000米跑(男子)。体能测评合格者方能进入后续考录环节。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重点了解报考人员的个人情况、报考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六)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健康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岗前培训

由州监察委员会和州公安局分别对拟聘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方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应聘者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一次。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六、使用管理

陪护队伍由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双重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未执行陪护任务时,由公安机关负责管理,组织开展教育培训等日常工作;执行陪护任务期间,由监察委负责管理。

七、有关说明及要求

(一)应聘者须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

(二)本次招聘面试不举办考前培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培训。

(三)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州、县(市)驻公安局纪检组全程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相关证据材料。如故意伪造、歪曲事实举报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公告由怒江州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怒江州公安局)

(泸水市公安局)

(兰坪县公安局)

(福贡县公安局)

(贡山县公安局)

原标题:怒江州留置陪护专职辅警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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