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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招聘刑事现场勘查警务辅助人员5人公告

2020广东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招聘刑事现场勘查警务辅助人员5人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3、考察。体检结束后,由区公安局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考察。考察中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有其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1、对经考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区管委会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为取得报考资格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本公告由区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区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区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

(区人社局劳动关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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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

2020年1月3日

原标题: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公开招聘刑事现场勘查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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