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政审
1、政审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
2、报考人员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同岗位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十、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招聘警务辅助人员QQ群”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须携带身份证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1、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相关规定参加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试期间公告及考务工作安排变化,在“市人才网或招聘警务辅助人员QQ群”发布;
3、本《公告》由马鞍山市公安局和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有限服务公司负责解释;
4、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在2020年3月2日-2020年3月13日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监督举报电话:(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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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公安局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日
原标题:2020年第一季度马鞍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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