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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南龙陵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20人)

2020云南龙陵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20人)

龙陵县人民政府 | 2020-03-17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3日至3月22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龙陵县公安局政治处(龙陵县龙山镇龙山路龙陵县公安局家属房一栋4-1室)。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本人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提供户籍证明)、户口簿、毕业证,“三(一)7.”支撑放宽招录条件的证明材料。以上证件需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各一份。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交彩色免冠5分近照1张(贴报名表)。

(2)报名时须本人报名。

(二)资格审查

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公安局组成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方法、时间和地点

1、体能测试:

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向摸高。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标准执行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标准附后。

体能素质测试成绩合格人数,如超过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则加试笔试〔考公安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如低于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如果不进行笔试,则以面试成绩为准;如果进行笔试,则综合成绩按以下方法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以上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录用。

六、政审

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龙陵县公安局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1、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月薪26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2、录用后,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根据工作情况,科学合理安排辅警人员休息时间。

3、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组和公安督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龙陵县纪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组电话:。

龙陵县公安局

2020年3月12日

原文标题:龙陵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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