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总成绩计算方法
铁骑队文员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比例计入最终的总成绩,铁骑队队员、流动人口管理辅警岗位以考生的面试成绩计入最终的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 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铁骑队文员岗位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取学历高者参加体检,仍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铁骑队队员、流动人口管理辅警岗位总成绩相同时,取学历高者参加体检,面试成绩和学历均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 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射阳县公安局政治处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三)公 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事人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 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县公安局工作。拟聘用人员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劳动合同签订后,本次招聘全部结束,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试用期工资不低于省定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工资均按照《射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执法辅助岗位核定薪酬标准;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七、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射阳县公安局政治处)
(县人力资源公司)
八、招聘工作监督
参与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回避参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盐人社[2010]252号)执行,县纪委派驻县人社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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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公安局
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原标题: 射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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