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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辽宁抚顺清原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6人)

2020辽宁抚顺清原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6人)

四、考试

考试采取体能测评、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体能测评:

测评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三项,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任意一项不达标,取消应聘资格,不再参加笔试。三项均达标后按照百分制计入体能测评成绩。

体能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体能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入总成绩。

(二)笔试:

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根据体能测评成绩、笔试成绩合计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评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应变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为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考生总成绩由体能测评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三部分组成,总成绩=体能测评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

五、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者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查,需提交《清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附件3)。

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 )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安排到报考岗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首次聘期为3年,聘用合同期满后,由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工作要求的辅警可由劳务派遣公司续签合同。

七、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基本工资+超时补贴不低于1880.00元/月,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 )及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清原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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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清原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ngyuan.gov.cn/ins.asp?s=12&i=1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