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分
(1)加分政策
报考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以下几种加分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加分计入考试得分总成绩中。
1.近五年内,荣获遵义市公安机关个人嘉奖,加0.5分;荣获贵州省公安机关个人嘉奖,加1分;
2.个人代表遵义市公安机关获得表彰或奖项(含相应层级比赛活动)的:获得市级政府或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奖项或表彰的,加1分;获得省级政府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奖项或表彰的,加2分;获得国家级或部级行政主管部门奖项或表彰的,加3分;同一事项以获奖最高层次计算分值,不得重复加分。
3.在遵义市公安机关范围内,连续工作满2年不足3年的,加0.5分;连续工作满3年不足4年的,加1分;连续工作满4年不足5年的,加1.5分;连续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加2分;
4.退伍军人荣立个人嘉奖的,加0.5分;荣立个人三等功的,加1分;荣立个人二等功的,加2分;具备射击、排爆、散打等相关军事技能并参加旅团级以上(含旅团级)比赛荣获名次的,加1分; 参加战区级比赛荣获名次的,加2分。
5.在遵义市公安机关范围内,从事刑事技术辅助工作满2年不足3年工作经验的,可加0.5分;从事刑事技术辅助工作满3年不足4年工作经验的,可加1分;从事刑事技术辅助工作满4年不足5年工作经验的,可加1.5分;从事刑事技术辅助工作满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可加2分。
(2)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的报考者须下载填写《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并持能证明符合加分政策的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提供复印件单位的印章)在资格复查时进行加分审查,审查合格并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
七、体检
1.经所有考试环节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简章公布标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体检时间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上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报考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
5.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在被告知体检不合格结果的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可在该职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则该职位空缺。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及《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考生主动放弃考察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遵义市新蒲新区门户网()、 “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考领导小组授权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及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及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相关事项,并报区组织人事部、区财政局备案。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经岗前培训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则解除聘用。
聘用单位按《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及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十一、经费保障
被正式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参照《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遵公通[2019]21号)文件要求,统一实行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待遇及经费,参照公安分局现有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保障标准,纳入新区财政预算保障。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
监督电话:
新蒲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人事人才科
遵义市新蒲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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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公开招聘
合同制警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3日
原标题: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xinpu.gov.cn/xwzx/tzgg/202006/t20200603_608710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