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安工作需要,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连城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14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1.公安宣传辅警2名(男性);
2.应急处突队9名(男性);
3.交通辅警2名(1名男性,1名女性在朋口交通勤务队岗位);
4.景区派出所辅警1名(男性)。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安工作,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日以后出生);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有责任心、工作勤奋、无违法违纪行为;
4.身心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退伍军人、体育特长生优先),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传染病,血检正常,无色盲、色弱,无精神类疾病,其他条件符合体检标准的;
5.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和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受到党政纪处分,开除党籍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开除解聘处理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及确认
时间:6月5日至6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连城县公安局五楼政工室(地址:连城县莲峰镇新莲巷35号)。
联系电话:,。,
2.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书、退伍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由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出具的计生证明;
(3)征信报告(携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ATM机打印);
(4)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一寸彩照3张;
(5)填写完整的《连城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政审表》(现场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