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7月3日—7月6日(双休日正常上班)。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学历证书、专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暂未领取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
3、应聘人员须填写《凤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提交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同底照片3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其中特(巡)警大队和交管大队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考计划数。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计两科90元。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业务法律知识》两科,卷面分值均为100分。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时事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县情等常识及简单写作等;《公安业务法律知识》考试主要内容:公安业务基本法律常识。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公安业务法律知识》×60%的合成成绩)+加分分值。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凤阳政府网站公布,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随笔试成绩一起公示。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人员: 岗位计划在20-25人的,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岗位计划在5-19人的,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2.5: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岗位计划在3-4人的,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岗位计划在2人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4: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岗位计划在1人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达标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不计分值)执行,体能测试达标情况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并于测试当日进行公布,体能测试不达标者不予聘用。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
项 目标 准
青年一组
25岁以下青年二组
26至30岁青年三组
31至35岁
男子组1000米跑≤4′20″≤4′40″≤4′50″
女子组800米跑≤4′20″≤4′35″≤4′45″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体能测试期间,如因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