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退役军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学历高低、《公安业务法律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内容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凤阳政府网站公示3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后待遇
1、拟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凤阳县公安局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使用、管理和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合同期满人员将根据工作需要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续签或解聘意见。
2、被聘用人员工资按现行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合同期内工资和“五险一金”单位负担部分由凤阳县公安局按时将经费划拨到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发放工资和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
2、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七、相关事宜
1、招聘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凤阳县政府网站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2、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后备人选库,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在一年内我局警务辅助人员若出现人员流失减员(缺额),可从后备人选库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招聘岗位递补人选不足,本着自愿调剂的原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从其他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递补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直接进入政审、体检程序。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凤阳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附件1::
附件2:
凤阳县公安局
2020年6月24日
原标题:凤阳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engyang.gov.cn/zwdt/tzgg/2782256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