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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西藏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2017西藏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为保证2017年西藏生源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公开考录全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合格考录对象按时派遣到岗,根据考录工作有关规定及要求,定于近期组织相关考生开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评、选择职位以及派遣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

参加2017年西藏生源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公开考录全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并经8月12日网上确认考生。

二、时间

2017年12月1日至12月21日。

三、地点

相关考生的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选择职位以及派遣等工作在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拉萨市夺底路68号)开展;体检工作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作安排

(一)资格复审和面试

1.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的相关考生于2017年12月1日(9:30至18:00)统一在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

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四川警察学院毕业的相关考生于2017年12月2日(9:30至18:00)统一在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

(二)体检

1.2017年12月4日,组织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的相关考生进行体检(考生务必于7:30前自行前往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集中)。

2.2017年12月5日,组织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四川警察学院毕业的相关考生进行体检(考生务必于7:30前自行前往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集中)。

(三)体能测评

1.2017年12月6日,组织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的相关考生开展体能测评(考生务必于9:30前自行前往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集中)。

2.2017年12月7日,组织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四川警察学院毕业的相关考生开展体能测评(考生务必于9:30前自行前往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集中)。

(四)选择职位

2017年12月13日组织拟录用考生选择职位(拟录用考生务必于9:30前自行前往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集中)。

(五)签订协议和填报录用审批表以及派遣

2017年12月21日组织录用考生签订协议、填报录用审批表以及派遣(录用考生务必于9:30前自行前往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五、注意事项

(一)加分政策

1.对在校就读期间受到省部级以上部门表彰,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称号的西藏生源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获得一项(次)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获得两项(次)及以上的,每次再各加5分,但笔试总成绩累积加分不得超过20分。

2.对被评为2016年度我区县级以上“先进双联户”家庭中的直系子女考生予以加分。其中,县级“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考生加5分;地(市)级“先进双联户” 家庭直系子女考生加10分;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 家庭直系子女考生加15分。对被评为两项(次)以上“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考生,按最值加分,不累计加分。

3.对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累积加分不得超过30分。

4.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17年11月17日前将本人或家庭获奖相关材料(原件)提交户籍所在市(地)公安局(处)政治部(处)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由各市(地)公安局(处)政治部(处)于2017年11月20日前将相关资料转递至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由区公安厅政治部安排专人前往相关部门协调审核并登记备案。其中,经省部级以上部门表彰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称号的西藏生源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相关资料,到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备案;被评为2016年度我区县级以上“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考生相关资料,到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对考生提交的获奖材料进行审核后,将提供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人员名单和加分情况,由区公安厅政治部收集报送自治区公务员局职位管理与考试录用处汇总。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二)资格复审

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学历验证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准考证、政审材料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6张1寸同底免冠照片。区外公安院校毕业生还须携带就业报到证或者自治区教育厅开具的就业推荐函原件。

1.关于毕业证及学历验证材料

(1)考生必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学历证明均不符合报考条件。通过函授、业余、半脱产、网络教育、电大、夜大等非全日制形式学习的毕业生均不符合报考条件。

(2)考生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治区考录办对毕业证有疑问的相关考生暂不办理派遣手续,待进一步核实情况后再办理派遣手续。

(3)因国家助学贷款未按时拿到毕业证的考生,须持有本人毕业院校和银行同时开具的有关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