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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37人)

2020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37人)

为加强观山湖区治安管理工作,切实增强辖区预防和打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力量,更好的服务于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名额

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37名,其中巡逻(特警)大队40名(男性);财务4名(女性);派出所93名(男性80名,女性13名)。岗位名称及编号:巡逻(特警)大队01岗位;财务02岗位;派出所03岗位。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职)及以上学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品行端正的合法公民;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6月29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5.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财务岗位应具有财会相关专业,中职以上学历。

8.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9.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 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执行的;

4. 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 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6.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家庭成员、近亲属是指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三、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审查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2020年6月29日00时至2020年7月12日24时期间登录“贵阳经开区人力资源服务网()”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报名说明:

1.报名人员根据所报职位要求,登录“贵阳经开区人力资源服务网()”——点击“报名入口”——点击“报名”——填写基本资料——点击“我要报名”——等待考务工作组审核——等待邮件通知。

2.报名人员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上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和邮箱地址,并保持通讯畅通。信息上须上传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

3.报名后,报名人员可凭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登陆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后请耐心等待邮件通知。

4.报名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和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若有虚假、遗漏、错误、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