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4名,其中文职辅警3名(限女性),勤务辅警41名(限男性)。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祖国,热爱辅警事业,作风踏实,能吃苦耐劳,自愿接受管理,服从用工单位安排,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
3、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4、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6、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岁,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的人员;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6)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信息(6月30日)
招聘信息将通过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石门县公安局网站、石门县公安局“双微平台”向社会进行公告。
(二)报名(7月9日—11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9日、10日、11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石门县公安局办公大楼1楼文化沙龙。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提交的证件复印件不予退回。
(三)资格审查(7月13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于报名截止24小时内在石门县公安局网站、石门县公安局“双微平台”予以公示。
(四)领取准考证(7月14日)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2020年7月14日工作时间到石门县公安局办公大楼1楼文化沙龙领取准考证,考试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
(五)考试
1.笔试
时间:2020年7月15日上午8:30—10:30;
地点:详见《准考证》;
范围: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计算机操作基本知识、公文写作。
2.体能测试
按应招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人员中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煅炼达标标准》,评定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上午8:30(雨天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地点为石门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田径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