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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聊城冠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20人)

2020山东聊城冠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20人)

冠县人才网 | 2020-08-21

2、银行征信查询

凡报名初审通过人员,需参加银行征信查询工作。查询工作由冠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初审结果

根据报名初审和银行征信查询结果,公布应聘人员初审结果。

4、招聘计划核减及其他。招聘计划数1-5人的岗位须达到计划招聘数与初审通过人数比例1:3(含)方可开考;招聘计划数6人以上(含)的岗位须达到计划招聘数与初审通过人数的比例为1:2(含)方可开考。各岗位报考人数失衡导致部分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报考人数超过开考比例的岗位中按照报考顺序,由后至前将部分考生调配至报考人数不足的岗位,并通知考生本人,由考生自愿选择,经调配后仍达不到相应开考比例的,予以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主要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和“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测试环节。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5)。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完成后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察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公安基础知识,采取百分制(按照3:3:4)计算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按应聘岗位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招聘计划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分岗位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情境应变、语言表达、人际关系处理以及计划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法,实行考官和应聘人员双抽签。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的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招聘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折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政治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如排名末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情况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如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治考核范围人选。同等条件下(指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优先确定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中国共产党党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职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为体检、政治考核人选(以上人员需在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体检公告将适时发布。

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要求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所需材料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有关要求进行,对考察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近亲属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对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以及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缺额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组织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到相关岗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不服从岗位安排的不予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中被聘用人员,按现行工资待遇标准,扣除服装装备、培训、“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部分、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后,每月实发工资待遇不低于2000元,并实行逐年递增机制,聘用期间,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参与国家辅警改革。

五、其他事项

1、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在现场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入场时,应聘人员必须戴好医用口罩,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测体温,查验健康通行码(需提前注册),不符合疫情要求及无关人员不得入场,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此次招聘未被聘用人员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若出现岗位空缺,根据本人意愿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在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按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享受辅警招聘政策待遇,可以应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应聘职位。《山东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名单》详见附件6。

4、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通知、公示,均在冠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冠县公安、冠县警方)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关注相关微信公众号及网站发布的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6、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冠县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冠县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

附件:

相关附件下载后,据实填报交报名处。

原标题:2020年冠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x.lc-rc.com/News/71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