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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67人)

2020四川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67人)

成都市公安局 | 2020-09-08

为进一步加强青白江区社会治安力量建设,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服务辖区群众、护航经济发展,依据《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

二、招聘名额

计划共招聘辅警67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9日至2002年9月9日期间出生);

4.身高(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5.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吸毒史;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6.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优先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9月9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可放宽至168cm,女性身高可放宽至158cm;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

2.退役士兵;

3.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6.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一)勤务辅警岗位(男,62名)及主要职责:

1.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2..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

3.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4.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

5.协助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

6.协助开展出入境管理服务、检查;

7.参与灭火救援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

8.协助开展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宣传教育活动;

9.其他可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二)文职辅警岗位(女,5名)及主要职责:

1.协助开展文书整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录入等行政工作;

2.协助开展心理咨询、计算机网络维护、安全监测、通讯保障、非涉密财务管理、实验室分析、现场勘察、检验鉴定等技术支持工作;

3.协助开展警用装备保管和维护保养、后勤服务等警务保障工作;

4.其他可由文职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3日。当日具体报名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超过时间将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特巡警大队(成都市青白江区智慧大道1616号)

3.报名材料:1 寸彩色蓝底免冠证件照3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大专以上学历学信网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征信材料、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对应聘者的身份、学历、年龄等相关资质进行审核,合格者进入下一轮招聘程序。如发现应聘者提交信息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公告)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

3.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和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2:1。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相应减少招聘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