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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1人)

2020四川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1人)

成都市公安局 | 2020-09-08

为进一步加强郫都区社会治安力量建设,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服务辖区群众、护航经济发展,依据《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勤务岗位辅警共51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 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9日至2002年9月9日期间出生);

4. 身高170cm及以上;

5.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吸毒史;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6.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优先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9月9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

2.退役士兵;

3.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岗位及主要职责

1.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2.协助盘查、堵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

3.协助安保维稳、应急处突;

4.协助看护警卫等任务;

5.协助对辖区重点区域执勤守护;

6.协助对街面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

7.协助完成案件回访、线索摸排、应急抓捕等任务;

8.其他可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C栋3楼308室。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1日,为期3天。当日具体报名时间为上午9时至下午17时,超过时间将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材料: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大专以上学历学信网认证材料)、银行征信材料、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请交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对身份、学历、年龄等相关资质进行审核,合格者进入下一轮招聘程序。如发现应聘者提交信息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