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心理测评及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的2倍(未到达开考比例的,按相应招聘人数计算)确定心理测评和面试人员,进入心理测评和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具体时间、地点见心理测评及面试公告)
2.心理测评时间30分钟,心理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3.未参加心理测评或面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五)体检
1. 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具体时间、地点见体检公告)
2.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一次。
3.体检经由崇州市公安局指定医院体检合格方可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六)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由崇州市公安局实施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一次。
(七)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将在成都公安公众信息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与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崇州市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相关工作。
2.合同签订完成后,由崇州市公安局统一安排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劳动合同期3年,试用期2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意愿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4.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
七、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
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考核合格后,薪酬待遇按《崇州市公安局辅警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并按国家政策统一购买城镇企业职工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另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注意事项
1.招聘中各环节通知统一由成都公安公众信息网发布,请自行关注。
2.本次招聘由崇州市公安局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应聘者未参加笔试、心理测评、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崇州市公安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崇州市人力资源公司)
(崇州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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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公安局
2020年9月8日
原标题:崇州市公安局 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cdgaj.chengdu.gov.cn/cdga/c112172/2020-09/08/content_ad455588ba2f431fa96f777788e14138.shtml